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招考公告
2023-12-29 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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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吸引高学历人才到校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紧紧抓住国家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及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的政策机遇,为职业本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注:应聘人员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须符合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且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3.2023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注:应聘人员本科须取得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且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引进计划

详见《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水平评价环节。

2.水平评价由专业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水平评价有关事宜在学院官网发布。

3.成绩当场公布,采用百分制计算,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课试讲分别占水平评价总成绩的40%、60%,最后加权计算得出最终成绩。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课试讲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水平评价设最低分数线6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专业课试讲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课试讲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引进计划数缺额的,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由此造成引进计划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2.由学院开展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

3.具体考察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4.考察所需材料。参加考察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及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教师准入查询、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报告。

八、确定拟引进人选及公示

(一)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学院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学院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备、人员等必要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申请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引进人才按照《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统一进行分类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对应的住房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健康医疗等服务保障。

十、纪律与监督

(一)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4-8308324

监督电话:0474-830832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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